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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
根据《公司法》或《合伙企业法》等法规要求,成立私募公司(一般为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,注意营业范围含投资、资产管理等内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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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基金业协会登记
公司成立后,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》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》及基金业协会的其他相关规定,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(注意高管人员数量及资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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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产品设立
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备案为私募管理人后,可设立私募基金。如产品在我司托管或外包,我司可根据管理人的需求,安排专门的产品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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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产品发行
产品募集期间,私募管理人履行完相关的合格投资者审查、风险测评和反洗钱职责后,可与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,安排投资者基金认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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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基金备案
基金募集完毕后,如我司为托管人,向管理人出具《资金到账通知书》如我司为外包服务商,向管理人出具《持有人份额明细》,管理人根据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,办理私募基金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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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账户开立
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后,我司可为其办理或协助办理该基金的证券账户开立、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三方存管挂接(如有)、期货公司资金账户挂接(如有)等账户开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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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产品上线
账户开设完毕后,我司将严格按照要求,办理运营参数设置等产品上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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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正式运作
产品上线程序全部履行完毕后,产品进入正式运作状态,我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,办理基金的托管/外包日常运营服务